不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如何赔偿

2024-11-07 08:11:27

1、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如何才能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协商一致当然可以。如题肯定不是协商一致的了,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那么如题我们肯定是符合某一项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了,但企业不予续签如何办理呢?因为题目是不续签,那么我们理解为上一份劳动合同已到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那么到这里我们就知道了,赔偿为: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原来工资X2。

4、那各位又要问了,那企业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日就擅自与我解约了该如何呢?我这没法之日起了,这不没法计算了嘛,别急,咱再接着往下说。

5、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编者按:即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那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多少经济补偿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7、同时呢,因为这是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那么,用人单位在合同到期日即撵人,不让拿未签无固定合同二倍的赔偿之时,需要赔偿第6条所述经济补偿金X2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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