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工作中如何使用孕妇特权
如何在孕期兼顾事业发阮器态奁展和胎儿以及自身的健康,是每一个白领准妈妈关心的事情,想做一个快乐的怀孕上班族,需要早做准备。
一旦确诊怀孕,就该开始规划选择适当的时机告诉就职单位的直属主管。如果对方是位男性或者是没有生育经验的女性,那你在孕初期的工作表现将是赢取上级信任的重要时期,在孕中期和孕后期才能争取到他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对产后重新就职也大有益处。
虽然大多数人很可能在一怀孕后就迫不及待想和周围的人一同分享自己的喜悦,但在职场中,告知同事和上级的时间也许在孕3月更为合适,当然如果你的妊娠反应非常强烈已经影响到工作绩效,那一定要及早告诉同事和上级,否则也许会让大家误会你懈怠工作,缺乏团队合作精神。
尽管休产假是法律赋予妇女的基本权利,但白领孕妈妈们在行使这些权利前仍然需要多加考虑,所以提前规划一份产假工作计划是很有必要的。
产假相关法律规定:
产假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第1款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期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上班期间哺乳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9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2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2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丈夫休护理
大多数省份《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中都规定了晚育者丈夫休护理假的时间,一般在7到10天左右。
晚育者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5条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各地规定不一,具体参照所在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
怀孕期间工作安排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7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意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产前检查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7条第3款规定:“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单位不应当以此为理由扣发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