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交通事故律师:发生交通事故该怎么办

2024-11-10 10:00:30

1、一、定责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认定书出具之后,当事人要及时去领取查看,如果对事故责任划分结果不满意一定要提出异议。

2、二、定残民事上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有十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伤残鉴定需要在伤情稳定之后进行,伤得较轻的话治疗结束后一两个月可以鉴定,伤情较重的话大概得在治疗结束后三个月左右申请。

3、三、计算赔偿举个例子吧!腰椎体压缩性骨折九级伤残,对方全责,赔偿计算如下:赔偿计费细则1、医药费:20933.79元;(住院+门诊+药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50元/天×22天=1100元;3、营养费:1800元;4、护理费:7349.55元;(住院期间22天3300元+出院后38天)5、误工费:(机械销售)45253元/年÷365天×150天=18597元;6、残疾赔偿金: 34455元×20年×20%=137820元;7、被扶养人生活费: 31994.7元;8、交通费:1500元;9、精神抚慰金:4000元;10、鉴定费:2200元,凭发票报销。11、后续治疗费:2000元以上合计:229295.04元

4、四、起诉起诉需要注意诉讼时效,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一般会认为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但民法中同样规定可以从知道确定损害结果之日起算,所以,理论上讲这个日期可以从司法鉴定结果出来之后起算。注意不要超过诉讼时效。超过时效会丧失胜诉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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