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录入数据的唯一性 重复数据录入提醒
1、选择单元格区域,在功能区点击数据--数据有效性,打开设置对话框。

2、在有效性条件下拉列表中选择自定义,输入公式=COUNTIF(J:J,J2)=1,点击确定。

3、输入重复内容时,系统会弹出警告提示框,如图。

4、如果录入重复数据,让系统自动标识出来,可利用条件格式,选中数据区域,格式--条件格式--新建规则,类型选择仅对唯一值或重复值设置格式。

5、点击格式--填充,选择一种颜色,点击确定关闭对话框。

6、如果输入重复内容,系统会自动填充选定颜色,如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