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程序及材料
1、(一)受理。福建房地产开发办工作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对企业申报资料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分下列情况做出处理:1、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2、申请资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回退申请人,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
2、(二)审查与决定。1、福建房地产开发办、行政审批办工作人员应在20个工作日内根据企业申报资料及日常管理情况出具年检意见,并将意见告知申请人。2、市房地产管理局开发办对通过审批的,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并领取资质证书正副本。对不符合要求的,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